搶在NCC下周一(31日)舉辦「反媒體壟斷法草案」首場公聽會之前,中華傳播管理學會昨(27)日舉辦座談會,業者及學者群起批判此法「荒謬至極」,不僅限制匯流發展、也會讓台灣整體媒體產業均弱化。



衛星頻道公會祕書長陳依玫表示,這是一部時代環境認知錯亂的法典,把管制媒體聚焦在新聞、財經頻道以及全國性報紙,等於是打算在國內打造一個均弱的媒體產業。她說,臉書、LINE在台灣的活躍用戶都各超過1,800萬人,美國總統川普、台北市長柯文哲、蔡英文總統的勝選,幾乎都是網路媒體發揮效應,誰影響美國大選最大,昭然若揭。而OTT的坦克大軍已經開進台灣,Google、臉書、Youtube等社群網站跨境製作影像不會被管制「紅線」、「黃線」,報紙跨到影音卻要被計算壟斷,拿執照營業的新聞台、財經台也要被各種紅線、黃線規範,每一種規範都好像是在懲罰既有規矩做事的業者。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彭淑芬則表示,政府明明要求數位匯流及產業融合,可是反媒體壟斷法草案碰到產業融合達到20%市占就要管制,比有線廣播電視法既定1/3上限管制還嚴格,政策前後矛盾,讓人難以理解。她強調,年初蔡英文總統出席一場文化部主辦的「讓台灣本土產業創造第二春」的座談會時,廣邀金控公司大老投注資金在內容產業,可是反媒體壟斷法卻限制金控公司連10%都不能投資,很明顯的政策也互相牽制。

世新大學廣電系教授兼副校長陳清河表示,中國截至6月光纖用戶2.61億、IPTV用戶1,600萬,電信業務營收成長54.3%,原本發展得比中國還好的台灣、只能「仰望」中國,因為台灣裹足不前,還用反媒體壟斷法來故步自封。

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賴祥蔚指出,全球企業都在多角化經營,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卻只管傳統媒體,對OTT等新興媒體卻無法可管。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江雅綺認為,該法將全國性報紙納入整合管制,以及對於媒體整合的認定是只要持股超過10%就視為整合,都與其他國家甚至公平交易法有關事業合併認定的標準博客來網路書店 不同。

前文化部影視局局長張崇仁認為,草案明顯是主管機關擴權,違反傳播基本法。台灣師範大學圖文系教授劉立行表示,台灣已經是一個充份言論自由的環境,不需要再有一個反媒體壟斷法,反而應該在多元維護方面另外立法。

(工商博客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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